转发科学技术处《关于2025年度延边大学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》

各学院、研究机构:

  为支持中青年科研人员争取纵向、横向科研项目,进行知识储备、前期研究基础准备、课题孕育培养等,帮助科研人员更好的开展科学研究,现开展2025年度延边大学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,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一、申报要求及条件

1.项目负责人年龄限制在2024年满40周岁及以下。

2.项目负责人只允许申报1项;正在承担纵向项目的负责人,不得申报此类项目。

3.在研、未结题或已承担过2项以上(含2项)延边大学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此类项目。

4.2025年度学校科技发展计划应用基础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,经费2万元/项。

5.需要与其他单位合作的项目,须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书。

6.在其他各级纵向项目实施期间,无故中止研究或擅自转题、拖延结题等,没有完成项目的负责人,不得申报。

二、项目的实施与管理

1.项目负责人合理编制经费预算,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中的预算分配执行。

2.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研究计划,保证在规定执行期内顺利完成项目研究内容。

3.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,结余资金按原渠道退回。项目实施过程中,因故终止执行的项目,其结余经费归还学校。因故被撤销的项目,已拨付的项目经费应当全部归还学校。

三、经费支出范围

项目经费支出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相关的、应由项目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支出,只设置业务费,具体包括:

(一)实验材料费: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、辅助材料、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、装卸、整理等费用。

(二)测试化验加工费: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(包括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)的检验、测试、化验及加工等费用。

(三)差旅费: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(试验)、科学考察、业务调研、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、市内交通费用等。需提租赁车辆合同等证明材料。

(四)出版/文献/信息传播等费用: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,需要支付的出版费、资料费、专用软件购买费、文献检索费等费用。

(五)图书资料费:购买相关书籍、复印资料等费用。

四、申报方式

1.下载附件中的申请书进行填写,纸质版打印一式两份(申请书电子版及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 :xjin@ybu.edu.cn),报送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科(科技楼609室)。

2.申报截止日期:2024年12月2日

3.联系人:金贤    

联系电话:2732083

附件: 延边大学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请书(合同书)


         科学技术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2024年11月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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