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各部门:
新学期伊始,中秋节、国庆节将至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,持之以恒正风肃纪,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节日气氛,现就开学、中秋节、国庆节期间的相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作风建设
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抓好节日期间的纪律和作风建设,坚持关口前移,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,充分运用廉洁教育、案例警示等方式,抓好节前教育提醒,加强党员干部管理监督,确保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。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 “第一责任人”职责,发挥好“头雁”效应,抓好班子、带好队伍、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;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“一岗双责”,主动了解、及时发现分管领域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,抓早抓小,防患于未然。
二、严守纪律红线,做到令行禁止
节日期间,广大党员干部、教师职工要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,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做到以下要求:
1.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、管理服务对象的月饼、蟹卡蟹券等节礼及其他礼品礼金、电子红包、商业预付卡、快递物流等;
2.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、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的宴请、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;
3.严禁以权谋私,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推销商品或服务获取利益等行为;
4.严禁餐饮浪费、违规吃喝、出入私人会所;
5.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、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;
6.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;
7.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、奖金及福利;
8.严禁违规组织、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,违规举办各类庆典活动;
9.严禁参与赌博、酒后寻衅滋事、酒驾醉驾等损害高校教师形象的行为;
10.严格执行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“红七条”。
三、严肃执纪问责,深化监督检查
各级党组织要开展自查自纠,紧盯节日期间各类苗头性、倾向性、潜在性问题,深化运用监督执纪“第一种形态”,通过主动约谈、谈话提醒、批评教育等方式及时警醒制止,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学校纪检监察机构,做到早发现、早提醒、早报告、早纠正。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紧盯中秋、国庆期间隐形变异“四风问题”和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,畅通监督举报渠道,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,对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顶风违纪的行为,发现一起查处一起,绝不姑息迁就,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,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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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9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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